时间:2024-04-25 15:46 浏览数:次 来源:社会工作硕士教育中心
各学院:
根据《内蒙古关于开展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(硕)士学位论文评选工作的通知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优和抽检工作的通知》(内教研函[2024]15号)文件要求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评选范围
评选范围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在公司获得博士学位、硕士学位者的学位论文。
二、推荐条件、原则、标准、名额
按照《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评选办法(试行)》第五条至第十一条执行。
三、推荐名额
按照附件材料中附件1分配名额组织评选推荐。
四、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不得参评:
(一)学位论文作者在校期间存在考试作弊或学术不端情形;
(二)学位论文作者答辩前已获得副高级以上职称(含副高级);
(三)涉密的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。
五、工作要求
(一)学位论文申报的学科(专业学位类别)代码和名称应与授予学位一致。
(二)各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审核申请者的基本条件、学术道德情况以及拟推荐学位论文意识形态等内容,按照规定名额组织评选推荐。
(三)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在本学科高水平期刊发表过学术论文的作者(第一作者或除导师之外的第一作者)所撰写的学位论文在评审时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。
六、材料报送
(一)纸质版材料
1.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(附件2)一式1 份(加盖学院公章并签字)。
(二)电子版材料
1.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推荐汇总表(附件2);
2.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原文(PDF格式);
3.使用非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撰写的学位论文,需同时提交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全文译本(外国语言文学学科除外,PDF格式);
4.每篇论文的内蒙古自治区优秀博士、硕士学位论文推荐表(附件 3)(EXCEL 格式)。
5.附件3中“作者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与学位论文密切相关的代表性成果”需提供对应佐证材料一份(扫描件PDF格式)。成果若为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,提供刊物封面、目录、论文原文及检索报告(扫描件PDF格式);若为公开出版发行的专著,提供封面和版权页(扫描件PDF格式);若为奖励或专利,提供获奖证书或专利证书(扫描件PDF格式);
6.作者简况表盖章版(附件4)(扫描件 PDF 格式)。
7.汇总数据表(EXCEL版) (附件5)。
(三)提交时间及要求
1.提交截止时间
以上纸质材料,请于2024年4月27日前报研究生院B310办公室,逾期视为放弃推荐。电子版材料请于2023年4月27日前发送到研究生院学位办王老师OA。
2.其他要求
(1)汇总数据表必须与示范样式相同。
(2)上报的所有材料必须符合材料格式要求(见附件6)。如未按规定填写相关材料,视为放弃推荐。
研究生院
2024年4月25日